【发稿时间 :2018-10-01 阅读次数:】
项目编号 |
GC-AQ-2018-161 |
项目名称 |
宜秀区政务新区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|
标段编号 |
GC-AQ-2018-161 |
标段名称 |
宜秀区政务新区亮化提升工程施工 |
预算金额 |
/ |
合同金额 |
5368652.28元 |
合同期限 |
90日历天 |
合同签署时间 |
2018年8月29日 |
洽谈地点 |
安庆市 |
合同主要内容 |
本项目为宜秀区政务大楼、宜秀区检察院、宜秀区人民法院、人民武装部办公楼、宜秀区公安大楼、宜秀区党校综合楼、稼先大道、大龙山派出所、交警三大队、宜秀区水利局、永安村行政楼共11项亮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。 |
建设单位 |
安庆市宜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|
中标单位 |
盐城市东方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|
建造师 |
张敏 |
付款方式 |
工程按进度完成50%支付至合同价款的20%,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%,工程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审定后一个月内付至审定价款的97%,余款3%作为质量保修金,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,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(以上款项均不计息)。 |
分包工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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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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